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该怎样催讨其所负的债务
一、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该怎样催讨其所负的债务
1.债务人失踪后,符合宣告失踪条件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2.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讨回债务,法院可以依法作出缺席判决。
《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债务人可以转让债务吗
可以,但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1.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
2.债务转让中,被转让的债务必须具有可移转性。
3.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
4.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三、起诉债务人法院多久会受理
法院一般在七日内受理。提醒您,前提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南宁市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首府,位于广西南部,地处亚热带,北回归线以南,介于北纬22°12′-24°32′,东经107°19′-109°38′之间,南宁是座美丽的城市,全市绿化覆盖率近40%,被形容为“半城绿树半城楼”。这里世代聚居着壮、汉、苗、瑶、侗、仫佬族,有着多姿多彩的民族文化风情。南宁历史悠久。晋代始设晋兴郡。唐贞观六年设邕州。她地处亚热带,四季常青,素有“绿色明珠”之誉。她又位于珠江上游,这段江河称邕江,故南宁又有“邕城”之称,这里冬泳较为时髦。南宁位于北回归线南侧,属湿润的亚热带季风气候,阳光充足,雨量充沛,霜少无雪,气候温和,夏长冬短,年平均气温在21.6度左右。冬季最冷的1月平均12.8摄氏度,夏季最热的7、8月平均28.2摄氏度。年均降雨量达1304.2毫米,平均相对湿度为79%,主要气候特点是炎热潮湿。南宁是一座旅游资源十分丰富,充满诗情画意的南国绿都。兼有现代园林城市风貌,被中外游人称为“南国绿都”是不足为怪的。景观:绿都南宁的旅游资源十分丰富,这里山、河、湖、溪与绿树鲜花交相辉映,南亚热带自然风光与现代园林城市的风貌融为一体,以南宁为中心的桂南旅游区是广西三大旅游区之一,清冽恒温的灵水、神秘的花山壁画、雄伟的德天瀑布、宁静的杨美古镇与壮族人娓娓动听的山歌构成了南宁古朴的山水人情画卷。